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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的涉路施工活动有哪些
  • 2024-11-21 10:58:15
  • 来源: 台山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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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的涉路施工活动有:

  (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

  (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四)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

  (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

  (六)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七)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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