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台山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水资源优化配置的决策部署,紧抓入选水利部2025年深化农业用水权改革试点、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集成式改革机遇,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在用水权改革领域取得一系列突破性成果,为南方丰水地区推进水资源市场化配置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台山经验”。
一、大胆破冰,完成全省首例用水权有偿出让。2026年2月26日,台山市在全国水权交易系统上顺利完成全省首例用水权有偿出让交易。针对台山市侨都温泉旅游度假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即将到期的情况,台山市水利局主动对接,积极宣贯用水权改革政策,引导其通过市场机制解决取水许可延续问题。经协商,由台山市水利局作为转让方,以有偿方式向该企业出让9万立方米/年的地下水取用水指标,交易期限创新采用“长期意向+短期协议”相结合模式(首次出让1年),既保障了企业近期用水需求,又为后续动态调整、深化合作预留了空间。此举实现了广东省用水权有偿出让“零的突破”,是台山市推动水资源从“无偿取得”向“有偿取得”转变、促进“水资产”价值转化的关键一步,标志着水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迈入新阶段。
二、法治护航,筑牢水权改革制度根基。改革的突破,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台山市深刻认识到,制度创新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为确保水权改革于法有据、稳妥推进,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查“守门员”作用,全程深度参与,以严谨的匠心精神护航改革。(一)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在市水利局牵头起草《台山市水利局关于水权交易管理的办法》之初,市司法局即提前介入,主动对接,全程提供法律支持,做到“有问必答、有疑必解”,为改革举措的合规落地奠定坚实基础。(二)精细审核,把控风险。立足“法治护航者”与“风险防控者”双重角色,司法局对《办法》进行了全链条精细化审核。一是系统梳理《水法》等多部法律法规,确保每项制度“根系牢固”;二是对“新增取水应通过交易解决”等突破性条款反复论证,科学设定例外情形与监管救济途径,在鼓励创新与风险防控间取得平衡;三是规范各方权责,清晰描绘交易“路线图”,建立争议纠纷解决机制;四是引入“专业外脑”,征询政府法律顾问意见,对权属界定、监管手段等关键环节重点把关。(三)成果显著,样本成型。经过数月严谨细致的法治“质检”,2025年,全省首个县级用水权交易规范性文件——《台山市水利局关于水权交易管理的办法》正式出台,为改革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依据。同年12月11日,依托该《办法》,台山市成功完成了粤港澳大湾区第一宗跨行业取水权交易(农业节水转让用于工业),实现了改革从制度到实践的完美落地。
三、成效凸显,改革经验获多方认可。台山市以法治匠心驱动的水权改革,取得了三个“第一”的显著成就:制定了广东省第一个用水权交易基准价、出台了广东省第一个县级用水权交易管理办法、开展了广东省第一宗跨行业取水权交易。近日,该“深化县域用水权改革激发水权交易市场活力”做法成功入选2025年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集成式改革基层典型案例,改革成效获得省级肯定。
下一步,台山市将持续深化用水权改革,不断壮大用水权交易市场,拓宽交易的广度和深度,努力将“台山样板”打磨得更加亮眼,为破解南方丰水地区水资源刚性约束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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